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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纪委向省第十二党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来源:贵州日报   时间:2017-05-02 15:04:24    阅读: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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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

  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情况、体会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克难攻坚、跨越赶超、成效卓著的五年,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重点、强力推进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们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旗帜鲜明地推进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第一时间学习领悟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第一时间组织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笃用,确保方向正确、定位精准、工作有效。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构建责任体系与强化责任追究相结合,各级责任主体履责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自觉带头履责。注重分析研判形势,向省委提出工作建议。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明晰责任边界、晒出任务清单、细化问责规定,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责任体系。实行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包市(州)督导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对市县乡工作的调研指导,着力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重拳出击反腐惩恶、持之以恒严明纪律。

  约谈检查督责。协助省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协助省委常委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合信访举报、巡视监督、执纪审查等渠道反映各地存在的具体问题,把脉问诊,推动整改。组织市(州)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发挥省纪委全会的监督作用。综合运用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带着问题约谈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督促其履职守责。

  严肃倒查问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严肃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失职失责典型问题,持续释放失责必究、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五年来,全省共对23个党委(党组)、2个纪委(纪检组)和748名履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有较大提升。

  (二)严格执纪审查与实践“四种形态”相结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放在执纪审查的首要位置。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危害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影响脱贫攻坚等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一律否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三轮问题线索“大起底”,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排查清理移送司法机关未作出纪律处分和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依规依纪作出处分。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衔接贯通。严明执纪审查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规范违纪款物处置,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9991件(次),立案43920件,结案409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426人,移送司法机关2265人。在“天网行动”中追回外逃人员21人。统计显示,2013至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年均增长40.4%。五年来,省纪委自办案件125件143人,其中立案审查省管干部136人,严肃查处了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省水利厅原厅长黎平、遵义市委原副书记罗其方、贵阳市委原常委丁旭东、毕节市原常务副市长罗建强、黔东南州原副州长洪金洲、黔西南州原副州长郭玉海、瓮福集团原董事长何浩明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所有市(州),形成了有力震慑。

  坚持挺纪在前、精准实践“四种形态”。改进执纪方式,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用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和政策的感化教育作用,让审查对象学习党章,对照入党志愿书,反思错误、自我剖析。坚持快查快结,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给予纪律处分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开展“大约谈”。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实践“四种形态”的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协助省委制定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明确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四类约谈形式。对约谈过的干部按照20%的比例抽查复核,防止一谈了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问题,统筹考虑“节点、性质、态度、口碑”等因素,依规依纪、宽严相济恰当处理,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纪律和社会效果。从开展“大约谈”至2017年3月底,全省共对党员干部集体谈话、个别约谈338188人(次),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9631人(次)。谈话后,经调查核实,给予党政纪处分3784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

  (三)强化日常监督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突出年节假期驰而不息反“四风”。协助省委出台作风建设“十不准”等规定,划定行为“红线”。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抓住年节假期,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监督检查,节后集中调查核实,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省内主流媒体和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四风监督哨”、曝光台、微信公众号等,发动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盯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一寸不让、露头即打,严防反弹回潮。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核查和通报曝光,开展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打麻将等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专题调研,探索有效对策。适应纪律处分条例新要求,撤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廉政账户,体现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更高要求。

  越往后执纪越严。严格把握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等重要时间节点,越往后处理越重。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相关人员,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2017年3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91起166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923人,党政纪处分人数占总处理人数的比例从2013年的10.1%提升到2016年的76.2%。省纪委以文件形式分20批通报了10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了309起典型问题。

  (四)着力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结合,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实现巡视全覆盖。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既注重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又结合行业领域、历史文化等特点,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个性问题。根据任务需要增加巡视力量,建立巡视组长库、人才库,按照“三个不固定”开展巡视监督工作。坚持常专结合,在对市县开展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对省直部门、省管企业和省属高校灵活机动地开展专项巡视,对巡视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回头看”。五年来,共组织开展10轮巡视,巡视地方和单位266个,对80个地方和单位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发现干部问题线索4098个,涉及省管干部418人,实现本届省委巡视监督全覆盖。

  注重用好巡视成果。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报告巡视结果,根据省委要求抓好问题线索处置,督促被巡视对象抓好问题整改。省委巡视机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综合提炼,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建议,及时移交和反馈。纪检机关优先研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部门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5个市(州)、18个省直单位和13个县开展巡视整改情况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推动巡视向下延伸。把巡察作为巡视向下延伸的重要方式,围绕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巡察与基层民生监督等工作有机衔接、相辅相成。9个市(州)和82个县开展了巡察工作。

  (五)推进组织创新与狠抓查处治理相结合,群众利益通过民生监督工作得到有效维护

  强化基层基础。根据中央纪委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精神,统筹县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力量,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机构、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的模式,在全省各乡镇组建直接由县纪委领导的1458个民生监督组,专门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执纪,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设立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全省共配备民生监督员38931名,通过延伸监督触角,基本形成贯通县乡村的民生监督工作网络。

  重拳惩治通报。在抓好日常信访举报受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主动出击,注重源头梳理,开展专项监察。每年省级层面统一开展2个专项,市一级再自选开展1至2个专项。“见人、见项目、见资金”,深入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扶持微企补助、信贷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执纪审查提供线索。乡镇一级查处案件中,约三分之二的线索来源于专项监察。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查办案件“零突破”,2016年平均每个乡镇查办案件8.3件。从开展民生监督工作至2017年3月底,全省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24.8万余个,立案29763件,党政纪处分27953人,移送司法机关1579人。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加大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力度,督促基层被反映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推动监管治理。协助省委省政府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省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到乡镇和村寨明察暗访,压实基层责任,督促问题整改。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严肃整治乡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围绕服务脱贫攻坚,督促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分别按一定比例,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落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民生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以案促建、以案促改。制定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配套建立申报、公示和抽查制度,督促基层严格抓好执行,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六)突出纪律教育与加强宣传引导相结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日益巩固

  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邀请中央纪委领导就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专题辅导报告,省纪委班子成员到党校课堂、市县和省直单位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宣讲。将纪律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新任厅级干部、县委书记县长廉洁教育等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主体班开展“廉政教育周”活动。协助省委制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暂行办法》,省市县各级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执纪审查情况和典型案例,印发忏悔录和《镜鉴》等警示教育读本,教育党员干部恪守党规党纪。

  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树立宣传就是震慑、遏制的理念,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大宣传”,通过专题报道、言论评论、在线访谈、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等多种形式,传递高层声音,解读党规党纪,展示执纪成效,推广鲜活经验,解剖典型案例。突出对重点工作的宣传,《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纪委宣传部牵头制作的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等分别对我省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五年来,中央级媒体共播发关于贵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闻报道847篇。在贵州电视台播出《民生监督在路上》等专题片,增强了震慑效应。建好用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综合发挥政策阐释、舆论引导、信息公开、网络举报等作用。

  发挥优秀文化的滋养作用。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除弊布新,扫除奢靡浪费、请托送礼、打牌赌博、滥办酒席等各种不良风气。注重挖掘和弘扬贵州红色文化、阳明文化、优秀民族文化,组织创作刊播廉政漫画、公益广告,举办反腐倡廉曲艺大赛,推崇优良家教家风,制作播出专题片《贵州丁宝桢:报国爱民清廉传家》,让党员干部接受文化熏陶,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七)深化体制改革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执行力担当力不断提升

  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央纪委部署,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台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改进推荐考察方式,着力选好用好干部。要求市一级纪委必须向省纪委报告具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的腐败案件办理情况。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原则和“先县、后市、再省”的步骤,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在全省所有市县整合派驻机构组建系统纪工委监察分局,实现对市直和县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推进省直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新组建35个纪检组,实现对106家省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实行派驻纪检组组长由省委研究任命、具体派驻单位由省纪委商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日益凸显。

  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扣党章赋予的职责,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加强组织创新。省纪委机关开展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执纪监督机构数和人员编制数分别达总数的75%和58.5%。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从135个减少到24个,退出比例达82.2%。督促市县两级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分工。

  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大力倡导以学强身、以干立身、以德修身、以廉洁身,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政治觉悟,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省纪委常委公开作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项承诺,带头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强调省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完善联系沟通机制,重大决策征求省纪委委员意见。创新干部选拔选调方式,强化组织把关和领导推荐责任。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市县纪委领导班子。省市县联动开展“大培训”,突出思想引领和能力提升,分类分批轮训纪检监察干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三严守九严禁”和干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自身监督,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五年来,全省共处理违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65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4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59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

  五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016年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对我省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对干部廉洁从政的认可度分别为86.4%和84.2%,呈逐年上升趋势。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委和全省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担当负责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结果,凝聚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也离不开省纪委历届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极大地增强了我们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信心和决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贵州和全国一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有的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执行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日常监督不到位,不注重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监督制约还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对“一把手”的监督还比较薄弱,“四风”问题新变种新形式时有出现,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脱离群众,不同程度存在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甚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理念思路、工作力度、方法举措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跟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个别人甚至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等。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跟紧跟上、坚决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靠的是党中央旗帜鲜明、坚强有力的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省委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工作部署,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的根本保证。做好地方工作,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尤为重要,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时事事处处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和发展。

  第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扭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省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态度坚决、举措有力,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头出征,处处彰显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才能有效地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

  第三,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必须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是我们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用党章管全党、治全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带头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这些年,纪律检查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回归党章、聚焦主业,让有限的力量真正用在“刀刃”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围绕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持续深化“三转”,聚焦聚焦再聚焦,攥紧拳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工作更加有力有效。

  第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正风反腐、标本兼治,根本目的在于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这些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民生监督等过程中,都注重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入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精准发力,解决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沉疴积弊,生动诠释了执纪为民的理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当前,贵州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最大短板是贫困,中心工作是决胜脱贫攻坚,必须继续紧扣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第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信任是鞭策和考验,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从政治的高度、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党员干部的问题,既紧紧盯住大问题,也不放过小问题,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要用好“四种形态”,既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捍卫党的纪律,一寸不让,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情干事创业。要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将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坚决避免不管不问、养痈遗患,坚决杜绝掩盖问题、护短遮丑,坚决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严管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厚爱。

  第六,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一定要冷静清醒,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必须以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韧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责任追究、选对人用好人,聚焦“不敢腐”持续正风反腐,聚焦“不能腐”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聚焦“不想腐”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既是我省奋力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也是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综合施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为此,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笃定笃行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坚定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主动向核心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明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增强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实施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产业拉动,营造良好自然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和政治生态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主动出击,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从严从实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

  提升党内监督的权威性、精准性、实效性。严格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以常态化问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巡视监督。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状况、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市县巡察机构,全面开展市县巡察,鼓励省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形成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加强派驻监督,强化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使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更加凸显。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下级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管党治党、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如实向上级纪委报告其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

  第三,抓常抓长深化作风建设,着力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持续整治作风问题。继续抓住年节假期,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创新方式方法,有效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

  与时俱进推进作风制度建设。紧密联系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地对相关制度加以修订完善。督促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完善主管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制度落实。

  第四,精准精细实践“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到位

  经常“红脸、出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具体方法和日常抓手,从小处抓起、从细微严起,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函询诫勉等方式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用好纪律“戒尺”。坚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惩治腐败,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处理“极少数”。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要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把握“四个统筹”,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统筹考虑“节点、性质、态度、口碑”等因素,依规依纪、宽严相济恰当处理,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持组织处理同样是抓早抓小的理念,该组织处理的一定要处理到位。

  第五,聚焦聚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级传导压力,督促县、乡两级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担负好分内之责;督促县、乡纪委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截留挪用,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漠视群众疾苦、劳民伤财等问题。省、市纪委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挂牌督办、规范直办、限期办结。加大倒查追责力度,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案双查”、重拳震慑,督促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强化监管。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干部。

  持续巩固、深化民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深化专项监察,实现扶贫项目专项监察全覆盖。把整治省、市、县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作为深化民生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注重对基层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加强惩治。把贫困县、贫困乡作为民生监督的重点对象,尤其要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个极贫乡镇作为重中之重,盯死看牢,坚决防止资金跑冒滴漏、政策走偏落空。要落实好“四要五严禁”要求,强化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和民生监督员队伍建设,夯实监督基础。

  第六,善做善成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

  加强思想文化引领。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纪律修养、道德修养。加大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优良传统,深度发掘我省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和优秀民族文化,滋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不遵守法规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法规制度成为刚性约束,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权力配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压缩腐败滋生空间。紧紧盯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找问题根源,织密“制度铁笼”,根除体制机制痼疾。按照先试点探索、后总结推广的思路,推进“数据铁笼”建设,让纪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第七,严抓严管加强自身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锻造过硬执纪队伍

  提高履职担当的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培训力度,表彰先进典型,强化岗位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用人标准,扩大选人视野,改进考察评价工作,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岗位上。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以良好的用人导向调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医院、工业园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抓好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有为、严守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查找风险点,完善工作规程,强化对执纪审查各环节的监督。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监督,扎紧约束权力的篱笆,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和安全底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对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新蓝图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